今天是:  
主要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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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法
主要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和上级党委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、政策;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老区、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规则和年度工作计划;负责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和项目的管理,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进行检查监督;负责扶贫统计监测工作。
(三)组织和管理全市老区、贫困地区科技扶贫的培训、示范、推广工作。
(四)组织市直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,指导全市老区、贫困地区开展有关扶贫方面的横向经济协作、招商引资工作。
(五)协助全市贫困地区开展对外联络;争取关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;负责外资扶贫款项的引进、管理、检查和监督工作。
(六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(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)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