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开办字〔2009〕12号
各县(市、区)扶贫办:
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,增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,增加务工收入,达到“培训一人、脱贫一家,转移一批、致富一方”目标,圆满完成今年的培训任务,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关于“一村一名” 中高级技工培训
1、根据培训基地的申请以及学员成班的原则,综合教学环境、教学水平、师资力量、教学设施、特色品牌专业等各方面因素,经研究,今年市“一村一名”中高级技工培训基地及主要专业确定为: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:数控加工技术、计算机网络及应用;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:应用电子技术、计算机应用;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:计算机技术应用。各参训学员可任意选择其中的学校和专业。各县(市、区)扶贫办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积极与有关学校做好招生衔接工作,商定好参训学员的确认等事宜,确保9月中旬前学员到校学习。
2、根据省办的通知要求,今年省“一村一名” 中高级技工培训基地仍为赣江职业学院。各县(市、区)扶贫办要积极做好到省参训学员的选送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。2009年省级任务超额完成数可抵市级任务数,市级任务超额完成数不可抵省级任务数。市扶贫办将继续对此实行年终目标考核。
二、关于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
根据省扶贫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,今年我市培训任务总人数有所减少,人均培训经费相应增加。因此,各地要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,进一步注重提高培训质量,增强培训效果,可以适当增加中期班(6个月以上,一年以下)和长期班(一年以上)的培训,选择一些就业前景好、务工收入多、技术含量高的专业,通过培训,让学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,提高学员的就业能力和提升劳动力转移培训水平。
三、关于自主创业培训
自主创业培训是省办今年创新的培训模式。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要结合“一村一品”产业的发展,结合市场需求,结合贫困农户的需求,按照“实用、实际、实效”原则,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养、加工业等多种形式的农民自主创业技能培训,切实推进以培训技能带动创业,以创业带动就业,以就业带动农民增收。
四、关于培训工作的管理
1、加强培训申报管理。要进一步完善办班申报、审批工作制度,先由培训基地申报培训内容、培训人数、培训时间和培训补助标准,再由县(市、区)扶贫办进行审核后报市扶贫办审批。待上级审批后,要与培训基地签订本期培训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未经申报审批的培训班不计任务完成数,不得使用转移培训经费,确保实现规范化管理。
2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。要按要求做好培训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。要进一步做好三个台帐,即农村劳动力资源台帐、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台帐、学员培训台帐。经请示省办有关业务处同意,自主创业培训档案统一实行花名册登记管理(样表见附表)。其他申报、审批、管理程序不变。
3、加强资金管理。各地要严格按照“雨露计划”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,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管,专款专用,不得截留、克扣、挪用、挤占培训资金,真正让惠农资金惠及贫困农民。
4、加强监督检查。各地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培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,重点督查培训时间、培训人数、培训内容等方面,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,切实将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、抓出成效。市扶贫办将对各地培训办班的情况进行抽查,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,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。
附:2009年吉安市扶贫系统自主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
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
主题词:扶贫 劳动力转移培训 通知
吉安市扶贫办 2009年3月3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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